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丹县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邹芳全(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劳冬玲(县财政局局长)
傅 钢(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冉秀书(县编办主任)
成 员:唐文武(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汤程雄(县财政局副局长)
熊正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艳华(县编办副主任、县事业单位登记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唐文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面试工作组
组 长 唐文武(县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莫献红(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韦 杰(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成 员 姚 俊(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甘家智(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宁显杰(县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刘南强(南丹县中学校长)
面试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面试的考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1.招聘对象:报考南丹县中小学教师职位并通过南丹县教育局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岗位职数:
初中教师(50名):政治6名、语文10名、数学6名、物理5名、化学3、英语8名、信息技术3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
小学教师(30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10名、信息技术3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培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将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口语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2)查验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岗位,材料目录封面在复审现场提供)。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无);
④就读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⑤普通话等级证;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获奖证书。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南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时间:7月12日上午9:00。
地点:南丹县教育局一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题本由南丹县教育局组织命题。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7月14日上午8:30,所有职位的面试必须在一天内完成。
面试地点:南丹县中学。
3.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其他相关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见面试实施方案(应聘人员报到时公布)。
(三)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7月16日。
2.体检地点:南丹县人民医院。
3.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五)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面试、体检、培训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
县教育局与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原则上统一派遣到南丹县缺编乡镇中小学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8—7238547(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南丹县2018年特岗招聘网审合格名单
附件:南丹县2018年特岗招聘网审合格名单
南丹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