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
招聘工作在苍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批准,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50名。
三、招聘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苍梧县特岗教师岗位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方式:结构化面试。
2.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委办共同参与。
(2)应聘者必须在网上通过苍梧县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核验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7月5-7日上午8:00—下午18:00到苍梧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苍梧实验中学四楼)报到并验证。应聘者应持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暂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亦可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科成绩汇总表等材料)核验;验证时要求本人到现场,并递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所提供证件与原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的信息不相符的,则取消招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查人员于7月25日上午8:00--下午18:00前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7月28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苍梧实验中学。
4.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017年8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5.教师招聘面试竞聘同一岗位出现同分的处理办法
(1)看是否是师范类(学校/专业)。师范类优先于非师范类。
(2)看个人学历。硕士优先于本科;一本优先于二本;二本优先于三本;本科优先于专科。
(3)看普通话等级。二甲优先于二乙;二乙优先于三甲。
(4)看专业课成绩和毕业总评等级。
(5)看获奖数量和质量。
如上述因素仍不能排除,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培训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根据《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培训前完成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待通知)。集中培训在8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定)。凡不依时参加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上报区教育厅同意之后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的规定,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综合面试成绩和原报岗位科目竞聘学校岗位,并按成绩高低排序,高分考生优先选报岗位学校。岗位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7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4—2671533(苍梧县教育局人事股)。
苍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