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考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职称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4日。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考核人数按照报考人数等额考核;体检人数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体检。
(二)考核。招聘单位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考核方案,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时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使用《来宾市市直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测评得分即为考核成绩。测评人数不少于20人。测评成绩相同时,根据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确定最终成绩排名。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三)体检。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不低于5年。
本公告由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