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是钦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使钦州市人民政府赋予的交通运输工作行政职能。
(一)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是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行使管理职能。
(二)钦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钦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是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全市公路、水运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管理岗位:4人;
(二)钦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爱岗敬业,能够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 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
(二)岗位条件:
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管理岗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
钦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工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专业。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7月5日至8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贴近期彩色照片)发送至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邮箱rjkbw@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扫描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通知参加面试。面试者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我局,现场审核后方可进行面试。
4.面试:由招聘小组面试、考核后,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0777—2189128。
五、聘用方式和福利待遇
1.采取合同聘用方式,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2.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期满,如胜任岗位工作,则按照《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办理录用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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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