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公告》规定的比例,以及直接面试岗位报考情况,现确定何佳彦等181人为入围面试人选(具体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
(一)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在核准同意开考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暂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对以上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均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单位
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招聘单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人社局负责。
面试资格审查单位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须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盖公章。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考生提交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复审结束后,请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县人社局于2018年7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面试资格复审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市人社局,并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申请核准开考材料。
(三)市直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1《2018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市人社局:0770-2828732;港口区人社局:0770-2861177;
防城区人社局:0770-3270915;上思县人社局:0770-8511303。
2018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