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计划
玉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45名,其中巡逻警察支队治安管理勤务警务辅助人员29名(男性27名,女性2名),监管场所监管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6名(男性)。
二、应聘条件
应聘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2018年我局公开招聘治安管理勤务警务辅助人员经过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5名考生进入体检人选。
(二)女性应当具有较丰富档案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需要通过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操作测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岗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
6.体能测试弃考的人员;
7.色盲、色弱的人员;
8.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5日
治安管理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聘报名地点:玉林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东路东7号);
监管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聘报名地点:玉林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执行。
(二)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以往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应聘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测试、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按实际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最低工资为267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金。
巡逻警察支队咨询电话:2384051;
预审监管支队咨询电话:2582229。
附件:
玉林市公安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