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C证以上及同等条件下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4、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15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工作。
(二)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15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职责: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聘用制行政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哲学或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男女不限,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15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有一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或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的及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员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撰写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制度等相关材料;协助开展和落实相关党建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
(四)聘用制财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男女不限,年满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15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财务工作,有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协助财务室做好财务室日常财务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下载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15日。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本人于2018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把身份证、户口薄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到中院办公楼二楼大堂,中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小黄,小覃,联系电话:0774-2813739
四、考试
1、法官助理设面试;
2、书记员设机试及面试
3、行政工作人员设面试;
4、财务人员设面试;
5、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招录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工作表现良好的,签订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薪资标准约为32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行政工作人员、聘用制财务人员薪资标准约为30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咨询电话:0774-2813739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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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