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7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拟聘人选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333142。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1
|
管理岗位
|
张娟
|
女
|
2
|
教辅岗位
|
谢晴
|
女
|
广西艺术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