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拟入围人选的确定
(一)根据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和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范佳伟等867名考生为2018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拟入围人选。详见附件1。
(二)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详见附件2。
三、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8年7月7日至7月15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进入面试拟入围人选名单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直接送达、传真、邮寄(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拒绝发平邮,拒绝货到付款;邮寄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的方式提供以下相关报名申请材料各1份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
1.《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填写联系手机号码,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并手写签名承诺结果属实);
5.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若学校尚未发证的,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核心课程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证明);
7.《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8.《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面试前资格审核(初审、复审)期间提供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延期的,必须在政审考核前提供原件);
9.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10.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并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所报考职位的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三)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其他
(一)面试公告将于2018年7月下旬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二)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政策咨询:
咨询机构:贺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74-513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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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