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员的主要职责
文员的主要职责是处理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为检察官办案工作服务。
二、文员的管理方式
对聘用的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覃塘区检察院与聘用文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对聘用的文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文员的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8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2280 元∕月。工作能力强,表现特别优秀的,经院党组研究,可以提高工资待遇。
2、按照现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3、差旅费参照本院正式干警标准执行。
四、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秘密。
(三)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四)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法学类、汉语言文学、文秘、档案学、新闻学类以及计算机科学类专业优先。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条件:可安排住宿。单位食堂提供早餐、中餐,可自主开餐,统一按照早餐5元、中餐10元的标准收取餐费。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起至7月15日止。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监察部,联系电话:0775-4861508。
(三)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明原件后提供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六、此招聘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