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除原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外), 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李颖等1094名考生(含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二)地点:
1.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核地点: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
联系电话:0775—4560560
2.报考县市区的考生资格审核地点:
港北区:港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荷城路中段阳光都市小区南门) 联系电话:0775—4558050
港南区:港南区人力资源市场(南山寺路口江南商贸城13栋3-4号)
联系电话:0775—4591715、4591712
覃塘区: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号
联系电话:0775—4861026
桂平市: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大成中路352号)
联系电话:0775—3325216
平南县: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雅塘街1号四楼)
联系电话:0775—7861016
3.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具体见《2018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提交材料
(1)打印《2018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入围人选身份证、毕业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的入围人选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和下列之一。
①2018年4月3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人员提供户口簿;
②提供能证明生源地为贵港市的相应材料:含有生源地为贵港市信息的户口簿或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6)2018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4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8)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9)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未入围考生不需参加资格审查。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入围人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1.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2.自愿放弃面试的,于2018年7月12日15:00前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3.报送审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提交,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提交,委托他人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4.遗失相关证件的考生,须提供发证机关的相关证明。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