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男士优先,年龄20-28周岁,身体健康;
2、法学、新闻、中文等文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熟悉计算机WORD、PS、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使用;
3、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为人诚实,能吃苦耐劳;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消防工作;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三、薪酬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资待遇由兴宾区人民政府负担,实行合同签订制,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签订用工合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首年月平均工资3000元起(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正式人员均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自己部分从工资代扣)。实行工资等级制度,逐年递增,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服装。
四、管理和休假
1、政府专职文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日常管理具体按照《武警来宾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周一至周五8小时工作制。
2、休息:一般实行周末双休和节日休息,特殊情况除外。
3、休假:工作满1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
4、因工作原因未能落实休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作补助。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对报名者个人材料初步查验,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发放报名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能测试。
2、政审:体能测试合格的,发放政审表,由报名者到个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合格的盖章后交报名处。
3、体检:符合政审条件的,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格检查(费用自理)。
4、面试、录用:符合政审和身体条件的,由大队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公安消防大队一楼文员办公室
(来宾市北四路188号)
联系人:梁华
咨询电话:0772—4211292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带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求职简历1份,近期1张1寸个人免冠证件照片报名。
来宾市兴宾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