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文秘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文秘岗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优先,具有从事相关文字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验或在主流媒体、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管理岗位计算机专业或者熟悉计算机操作的相关专业人员优先。
(六)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秘人员岗位性别不限,管理岗位要求男性。
(七)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包含近期生活彩照一张)、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起发至我办邮箱,邮箱地址:bfb913@126.com。由我办筛选后统一电话通知面试(面试时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我办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给本人)。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东兴市北仑大道448号广播电视中心大院内东面小楼三楼。
(二)聘用
经面试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每月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年终发放少许绩效奖金。试用期按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待遇发放,食宿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东兴市边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行政秘书股联系。联系电话:0770-7682913。
东兴市边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