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海市非公办)因工作需要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海市非公办是市委、市政府下文成立,主要负责北海市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全市34个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共同推进北海非公经济发展的市级协调机构。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能热心服务非公有制企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北海市非公办工作人员,2名,聘用制。
岗位要求:有较好的文字能力,熟悉经济工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设备,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中共党员和经济学、管理学、金融、法学等相关专业及有企事业单位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填写《北海市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bhfgxtb@163.com。
五、初审
通过对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等资格审查,综合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初审时间:2015年3月15日前。
六、面试
面试的内容主要是所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学习、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的对象,组织进行考察,如达不到此比例,则按实际情况调整比例。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复审。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集体讨论
经北海市非公办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可以空缺)。
十、薪酬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一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含试用期三个月)月薪2200元起,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北海市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