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金秀县管理部业务员1名,主要负责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或贷款业务,工作地点在金秀县城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计算机应用与操作;财务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lbzfgjj@vip.163.com。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审核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以便进行审核。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录用人员为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我单位综合考核通过,正式聘用。工资标准每月2080元,享受五险一金。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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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