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47名,男性132名,女性15人,主要协助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且以室外工作为主,较适合男性。受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复退转军人或具有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并有两年驾驶经验者在相同条件下择优录用)。
(三)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协管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8楼803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现场填写《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附后)。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报考人员名单。
4、免费报名。
5、报名咨询电话:0771-5845596。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cgj/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城市管理基本认识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百分之四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米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男性16秒以内,女性20秒以内为合格,纳入成绩总分。
(四)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百分之六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六)体检
按照考核后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录用后由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依法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要向原单位辞职,并携带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按照南宁市青秀区外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三)节假日加班、出勤误餐补贴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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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