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设置
第一批河池市特聘专家拟选聘专家10名左右。重点引进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主要向全职引进人才、中青年专家学者和骨干企业倾斜。本批河池市特聘专家设岗,由全市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置岗位,同一单位申报的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河池市特聘专家岗位设置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支持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在同一学科或行业领域一般不重复设置特聘专家岗位。公考和参照公考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申报设置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旅游、优势特色农业开发利用、大健康产业等领域的技术岗位并引进相关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7月上旬,发布选聘通知和公告,全面启动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送。7月中旬至8月中旬,先由设岗单位进行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向设岗单位申请,再由设岗单位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县(区)直单位的经县(区)人民政府审核、市直单位的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申报人选名单。
为提高岗位设置与特聘专家的匹配度,切实发挥特聘专家的引领带动作用,设岗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时,需同时报送设岗单位与申请人达成的受聘初步意向合同,明确聘期内特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三)评审公示。8月下旬至10月上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组织相同领域专家初评,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设岗单位与申请人初步意向合同进行综合考虑,初步确定人选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再组织综合评审,提出拟聘人选方案。
(四)研究审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拟聘人选。
(五)审定聘任。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和印发第一批河池市特聘专家名单。
(六)到岗履职。各地各单位与受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专家到岗履职。
四、有关事项
(一)此次选聘河池市特聘专家,采取“选人+设岗”并举的遴选方式,拟聘人选的评审与岗位设置的评审同步完成。各用人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按政策和本通知精神抓紧推进工作。
(二)申报设岗单位和申请人应认真研究约定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填写《2018年河池市公开选聘第一批特聘专家申报表》(附件1),并达成受聘初步意向合同。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第一批河池市特聘专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市本级单位,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意见;非公有制企业,在本企业推荐基础上,报所在市“非公办”(设在市委统战部)审核批准。
(五)相关申请表格、聘任合同模板、人才政策,可从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查阅和下载。
(六)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河池市委组织部人才科,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306929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政编码:547000,联系人:蓝锦绣,联系电话:0778-2558782。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778-12380。
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