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一)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具体专业如下:
1、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学或规划类专业;
2、房地产管理或物业管理类专业;
3、园林、园艺类专业;
4、文秘或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5、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档案管理或信息管理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人事科(梧州市新兴三路6-1号市政和园林管理局5楼5078室)。
联系电话:0774-6028660 6028682。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如实填写《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户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四、面试
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后,应聘者应参照公考考录的相关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对应聘者遵纪守法方面的考察。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将对聘用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劳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梧州市最低收入标准。
八、本公示由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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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