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经办辅助人员30名。其中:会计、统计辅助人员4名,医疗审核辅助人员6名,综合岗位辅助人员15名,人事工资管理辅助人员2名,信息技术辅助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8年公开招聘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经办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玉州区户籍(不含玉东新区和福绵区)。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有服务精神,能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公开招聘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经办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登记表》(双面打印)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电子版(以“岗位+姓名”命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业务大厅(玉林市人民中路407号)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5-2085121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现场由工作组完成报名资格审查。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8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地点:社保局综合服务股(玉林市人民中路407号,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社会保险知识、时事政治和热点。笔试开考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以上开考。如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10:30。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开考。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当天在玉州区人社局一楼公布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笔试、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中说明。
(四)加分。在人社系统工作满1年加1分,满2年加2分,以此类推,最多加5分,在笔试中加分。加分由玉州区社保局统一进行计算登记,并在玉州区人社局一楼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分+面试分+加分)从高到低,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考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州区人社局一楼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社保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工资1800元/人、年终绩效奖1500/人,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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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