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编外人员,进一步夯实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基础。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 责任心强,热爱扶贫事业,职业道德良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性别:男女不限。
(五)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须获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毕业优先)。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室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能力。
(七)有在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初审、面试、体检、聘用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7月23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桂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股(桂平市政府旧大院三楼,电话:0775-3383112)。
3.报名材料:填写《桂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张贴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4.报名方式: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
5.报名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负责。
(二)初审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走廊公告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面试
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聘用
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股联系,电话:0775-338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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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