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成果转化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协助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相关工作,工作地点在高新区。
二、聘用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性质;
2.专业为理学类、工学类、中文类;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8月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号,南宁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办公楼203室。网络报名邮箱为nnszscqfwzx@163.com。
3.报名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简历各1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网络报名者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我中心将择优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将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中心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若双方无异议,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22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2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800元,按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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