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药残留检测综合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电脑操作、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年龄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
5、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招聘过程按照应聘报名、确定面试名单、应聘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8:00-18:00。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表上请粘贴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nnyjj2014@163.com。
(二)确定面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我局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应聘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和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面试,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两部分内容。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录用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由本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本简章招聘的人员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按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办理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相关招聘事宜可向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771-5629216、562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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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