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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河池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5人

作者:志公教育     来源:志公教育     时间:2015-02-12 09:24:16     阅读:


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委特制定本次招聘公告:

一、公开招聘岗位

按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职位,本次特殊招聘职位包括下属3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15个专业技术岗位,职位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公开招聘办法

 采取统一面试的方式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四)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

(一)报名时间、地点:请于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6日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报考单位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注明应聘单位及职务)、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单位联系方式:

 河池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电话:0778-2281193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事科     电话:0778-3219093

河池市中医医院联系人事科         电话:0778-2560512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事科       电话:0778-2200886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经现场确认,审核后的考生,由各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5年4月8日

地点:河池市人民医院

六、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河池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特殊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确定为面试考生人选。

七.面试形式及命题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由市卫生计生委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家进行命题。命题实行责任制,由专人负责,有监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漏题、泄题情况的发生。考生共用1套题进行考核,采用口述方式回答问题,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评分标准进行现场打分。

八、面试要求及流程

(一)应试者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时间开始15分钟未进入考场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候考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应试者和指定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应试者从候考室到面试室全程由指定的工作人员引导。

(二)面试前10分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出示密封考试卷,然后向应试者宣读考试须知。

(三)考官应提前30分钟集中,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前20分钟,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由主考官开启试卷密封条,在主考官主持下,各考官对面试试题和评分标准作理解。

(四)由引导员将考生带入考场,向考官报告,考生在面试过程不得自报姓名。

(五)面试采用口述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20分钟内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考场后,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读考试导语,并发出考试开始号令,计时员向考生发放面试试题,开始计时。

2.考生对全部问题宣布“回答完毕”后,或计时员发出“全部考试时间到”时,主考官向考生宣布考试结束,停止答题,计时员收回考试卷及草稿纸,由引导员将考生带到指定地点等候考试成绩公布。

3.考官对应试者回答的问题,按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评分表不出现应试者的姓名,考官在评分表上填写应试者序号并进行评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把有效分相加除以有效考官数,得到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5.应试者测试结束后,考官在5分钟内评出应试者的操作口述得分,计分员当场计算出得分。核分员和监督员对所有计算结果进行监督复核。

九、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结束后,由计分员填写成绩单,考官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引导员把考生召集回面试现场,由主考官宣布考试成绩。

 十、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意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凡面试的职位,有考察和体检合格人选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

 (一)体检。

 1.体检时间为:4月22日。 

    2.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

    3.通知书领取时间:2015年4月15日,领取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河池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领取。

    4.体检按照国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各单位自行对本单位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主检医生必须在审核体检结果后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体检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体检结论由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5.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30分钟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程序、内容、标准参照国考局《关于做好公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实际、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招聘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准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考察对想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3.组织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论建议。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

4.对考察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本委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十一、公示

(一)上报拟聘用名单(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本委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2)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职称信息、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本委组织人员负责调查核实。

十二、聘用审批(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通过考察合格、体检并公示无问题的人员,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聘用。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报名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不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附件1:河池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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