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我县科技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能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河人社发〔2014〕154号)、《关于印发〈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县各类事业单位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南丹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5名。现将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应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当是2015年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2.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历应届毕业生;
3.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4.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应聘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的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
①双选会报名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个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加上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举办的人才招聘会、各类高校组织举办的招聘会、双选会,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给予现场报名。
②固定地点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是未参加人才招聘会和双选会报名的人员,可在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10日期间到固定报名地点报名应聘相应职位。
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给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审验。
(二)固定报名地点:南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
四、报名应聘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一)《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寸半身免冠相片三张;
(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须经审核单位加盖公章后才能提交;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都必须填写并提交《个人承诺书》一式三份。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
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应根据报名人数、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原则上按1:3的比例初步拟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初步拟定后,需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审定。凡是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报名应聘该岗位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凡是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以上的,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一起根据报名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各门学科的考试成绩、获得奖项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初步拟定面试对象,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定。
(二)面试采取的方式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总人数25人,其中,教师岗位类5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卫生技术岗位类8个岗位计划招聘14人;综合类5个岗位计划招聘6人。
本次招聘,不论是教育、卫生还是综合类岗位,面试全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面试时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官将按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测评标准逐项进行评分。面试实行百分制, 60分以上为合格。
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以面试题本上所规定的时间为准。面试所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共同承担,考生不需要向招聘单位缴纳任何面试费用。
(三)面试时间
不论是教育教师类、医疗卫生技术类还是综合类岗位的面试统一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面试计分办法
应聘人员面试时,考官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给予应试者打分。考场计分员对7名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一个考官的最高分,去掉一个考官的最低分,其余的5名考官评分相加除以5,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场计分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统分以后,交核分员复核签名并送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名。待整个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审签并公布每一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考场主考官组织本考场考官协商现场出一道面试题,对成绩并列的面试考生进行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方式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查,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办法
县人社部门将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拟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对进入考核程序人员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核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和聘用
县人社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由县人社部门将拟聘人选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各个招聘单位不得再递补拟聘用对象。
六、被聘用人员待遇
1.凡是经过河池市人社局审批获得聘用资格的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不得低于5年。被聘用的人员在5年聘用合同期内,除合同规定的在试用期内、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考、依法服兵役等四种情形以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应聘人员单方解除合同的,则需按合同规定向招聘向招聘单位支付违约金。
2.被聘用人员一经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即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广西南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78-7211679
附件:
1.南丹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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