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7月30日—31日上午7∶30(详见附件安排的具体体检日期)。
体检地点:博白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5楼)。
(三)体检参照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2.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3.体检费(300元)个人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
4. 考生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不合格者与递补人员由县人社局电话告知)。考察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前,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对象本人要撰写一份近年来的主要思想、学习、工作总结,交给考核组。
学籍档案在外县的考生请于8月1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寄送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如需出具调档函的,请到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地址:博白镇大街069号,邮编:537600,电话:0775—8227091)。
以上公告,请相互告知。
博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