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往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现将进入面试人选的名单及具体面试事宜公布如下:
(一)文字编辑岗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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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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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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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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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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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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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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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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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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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芝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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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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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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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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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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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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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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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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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 佳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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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2
|
壮
|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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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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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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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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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成佳
|
男
|
1987.10
|
汉
|
硕士研究生
|
中国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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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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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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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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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辑岗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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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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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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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笔试 成绩
|
排名
|
雷鑫莹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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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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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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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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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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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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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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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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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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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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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1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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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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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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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3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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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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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爱香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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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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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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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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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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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6
|
6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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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时间
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四、面试地点
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前楼三楼1号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8∶30在考生候考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前楼三楼3号会议室)集中,按抽签排定号依次进行面试(上午8∶40仍未准时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需携带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3)笔试准考证原件。 以上证件缺一不可。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四)凡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合并计算最终总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宣传信息中心
2015年2月10日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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