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
(二)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三)要求工程造价、土建预算管理工程类等相关专业,熟悉工程结算、预算工作,能熟练运用博奥等预算软件和图纸,能独立完成预结算编审等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7月31日,并将个人应聘资料(报名表、全身照及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qgwhxx@163.com;
(2)初审合格者,将通知本人面试。所有材料将由本单位留档,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保管,恕不退还;
(3)报名咨询电话:0771-5900509,联系人:王股长。
(4)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与五象大道交汇处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新楼217办公室。
2.面试
由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邕宁区人社局、邕宁区政府审批后,由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工作表现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
(二)用人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障金等(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