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以政府购买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英语服务岗位教师28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城西小学1名,鸣凤中心小学2名,上金中山中心小学2名,勤江完小1名,逐卜中心小学2名,四平中心小学1名,彬桥中心小学1名,岜那完小2名,水口镇学校2名,共和完小1名,独山完小1名,下冻中心小学1名,北耀完小1名,洞埠希望小学1名,上降乡中心小学1名,鸭水完小1名,武德中心小学2名,金龙镇学校4名,民建完小1名。
二、工资及待遇
工资参照《中共龙州县委员会办公室 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6〕45号)另加基本工资的30%进行发放。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的30%构成,基本工资按本科1600元/月,专科1500元/月,岗位工资按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普通文职人员每月400元。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聘用人员每年缴纳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县财政承担。聘用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函授、自学等国家承认学历)英语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龙州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事宜
1.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每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也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
五、招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办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体检
(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一名出现并列排名,未能确定体检人选的,由县教育局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等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考录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县教育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七、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应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方法参照公考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小组要及时将考核材料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公示
体检、考核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龙州县教育局公开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经县教育局审核,将统筹安排好的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签订手续。与相应的招聘单位签订合同,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组织纪律
(一)各相关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本公告由龙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8819128(龙州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黄老师
龙州县教育局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