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八)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及录用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文件名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姓名),附上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发到梧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wzszhzz@163.com。
3.联系电话:0774—6021260、6021570。
(二)资格审查
梧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后,通知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初审没有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录用及待遇
1.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招聘人员。
2.聘用人员须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2500—30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
三、温馨提示
(一)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如试用人员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将从已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递补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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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