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2018年玉林市信访调解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
(二)体检时间安排。请进入体检人选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8:00前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到玉林市信访局秘书科报到。
(三)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考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四)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招聘资格,不再另行组织体检。
(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负责体检医院在体检当天按规定收取。
二、考察
(一)进入考察的人选。根据计划聘用的职位和人数,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二)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告知玉林市信访局秘书科,联系电话:0775-2825615。
附件: 2018年玉林市信访调解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
玉林市信访局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2018年玉林市信访调解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
岗位 ID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招考 |
加分 |
加分 |
职业 |
综合 |
笔试 |
面试 |
总成绩 |
总排名 |
46 |
钟玉龙 |
男 |
汉族 |
114525181501 |
玉林市信访调解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0 |
77.5 |
105 |
182.5 |
71.4 |
253.9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