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测内容及要求。
1、体检方式:等额体检。
2、体检时间:2015年3月12日(考生体检费用需自理)
3、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1天避免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及饮酒,清淡饮食,保证良好睡眠,体检当天检查前需空腹。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递补顺延考察人选。
联系人: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朱志成
联系电话:0791-88855406
江西省气象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