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一)考核人选:根据《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确定张径华等6人为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确定为考核对象的人选,由防城港市气象局负责通知参加考核相关事宜。考核工作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防城港市气象局协助配合。
(三)考核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列入考核且考核合格的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13日(由防城港市气象局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2.地点: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具体医院待定)。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考通用标准,具体实施参照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等文件。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须知
1.考生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2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携带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不按时参加体检视同自愿放弃体检。
3.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穿着尽量方便、简单。
4.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5.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做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6.考生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7.考生进行体检时,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因考生缺考,根据《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核减东兴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人影服务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东兴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人影服务岗位招聘1人。
(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附件: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体检人选名单(共6人)
2015年防城港市气象系统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