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人事人才服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文字处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转、人事关系代理、档案保管、党团关系保管,以及负责流动人员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材料综合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
4.年龄要求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党纪、政纪受过处分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3日 - 8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北海市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学位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银海区政府西副楼L205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报名。
2.网上报名:发送《北海市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相片、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学位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等材料至我局邮箱:yhqjy666@163.com。有关证件原件于面试前安排核验。
(三)聘用方式
对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聘用待遇含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缴交五险。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我局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未明事宜请联系:曾钰庆 0779-3216176
北海市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