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食堂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符合《广西中医药大学清真食堂2018年度公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年龄计算节点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8月26日。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广西中医药大学清真食堂2018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中医药大学清真食堂2018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汇总表》(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这两个附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5605800@qq.com(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附件2需重命名为“姓名+报名表”、附件3需重名为“姓名+汇总表”)。 或打印、填写后交至我校明秀校区办公楼102室。
(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经核查无误后取消面试资格。
二、关于面试
(一)面试时间:8月27日上午10:00。
(二)面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提交材料:
必须本人参加面试,不得由他人代办。参加面试需带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1.《广西中医药大学清真食堂2018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 1 份。
2.应聘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3.自行制作本人工作简历1份(已婚者写明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4.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说明。
(四)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告知录用结果。
三、工作待遇和地点
(一)工作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参照我校食堂劳务派遣制人员待遇,包吃住;学校寒暑假休假期间,按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清真食堂。
四、其他
(一)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 13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后勤处膳食科,邮编:530200。
(二)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18076330215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后勤处膳食科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