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招聘的人数,依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8年8月3日。
(三)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于2018年8月3日上午8:00前到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八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8E11)报到集中。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医院规定收取,费用(310元左右,请自备零钱)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上午收取。
(五)体检执行标准
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及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空腹检查项目:抽血检查、B超检查、尿常规。
2.妇女检查注意事项: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
3.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0775-2824379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