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体检人员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玉林市法制办报到。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
(二)体检参照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费(300元左右)个人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
(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不合格者与递补人员由市法制办电话告知)。
(二)考察时间。考察将安排在8月中上旬前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察组另行通知。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变,请及时告知玉林市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2822217)。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