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结果,按照规定的比例和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市高级中学(来宾市桂中大道西588号)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于7点30分前到考场内指定候考室进行验证,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在8:00点后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来宾市司法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