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的对象
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根据职位报名应聘来宾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并且经笔试、体能测评合格及面试达到要求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的时间、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8年8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1.集合时间:体检当日上午8:00。
2.集合地点:来宾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前广场。
三、体检的项目及费用
(一)体检项目
详见附件2。
(二)体检费用
本次体检的费用约为280元,由参加应聘辅警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应聘辅警的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来宾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前广场集合完毕,由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点名,并核验身份证件。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按照医院安排的体检流程逐项进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医院体检科。迟到15分钟未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期间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队、组,如确须离开的要向工作人员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注意事项
(一)请自备好现金,医院不支持其他方式支付。
(二)体检前几天请清淡饮食,忌食高脂高蛋白的食物及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或酒类,忌做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必须空腹采血,参加体检人员可自备少量食物,待采血及做完彩超后方可进食。
(四)妊娠期妇女禁做X线检查。
(五)尿常规检查应留取中段尿标本,女同志月经期不宜检查,应待经期结束后3天检查为宜。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招聘辅警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210509。
来宾市公安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