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和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招聘机关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现确定梁新彬等14名考生为面试初步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初步人选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及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单位:卫生系统招聘职位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面试资格复审核验。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时间:2018年8月8日-10日。
面试资格复审核验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7室,联系电话:0774-6687858
(二)面试资格复审核验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包含:
1.《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填写联系手机号码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
3.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和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属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的,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并手写签名承诺结果属实,未伪造(按报名职位要求提供);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期间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主管单位盖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面试前资格审核(初审、复审)期间提供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延期的,必须在政审考核前提供原件);
8.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9.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并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10.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组织形式
面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测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8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具体的候考、面试时间及面试规则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五、开展体检、考察工作
(一)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核验合格的考生方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参加面试。面试当天8:00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当天12:00前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
七、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参照公考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凡涉及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任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培训均与本面试主办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774-6687858(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0774-6691339(县卫计局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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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