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经济普查协管员,主要协助江南区统计局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保密意识、大局意识,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2岁---4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
(三)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统计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从事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存在不适宜统计系统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休息)。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jnqtjj@163.com。简历邮件投递需注明:姓名+所学专业,并附带免冠彩照及全身生活照。
②现场报名: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办公大楼416办公室。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和《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联系电话:4810167 联系人:庹印麟
(二)考核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
2.体检。面试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聘用。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江南区统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2200元/月(基本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600元,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不含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
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