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6日至2000年8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年和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七)工作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8月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8月6日—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共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
4.提交报名申请:报名者携带2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并提交《广西北海市海城区2018年公开选聘党群专干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5.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
6.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⒈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成绩都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三、报酬待遇
参照海城区社区党建组织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应聘资格的,由海城区委组织部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79-2097551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