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名进入我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考考录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在报考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 最低分数线 |
医疗器械监管司生产监管处主任科员以下 | 0401005001 | 吴婕 | 142170080115 | 132.20 |
应急管理司应急指导处主任科员以下 | 0401006001 | 靳婧 | 142111903003 | 134.00 |
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8833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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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5年2月25日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