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招聘条件
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并达到我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原来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以报考笔试和免笔试的岗位,原来参加免笔试的考生只能报考免笔试的岗位。已公示拟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
来宾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5分(含照顾加分),且《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二、报名
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9日8:00至8月10日17:30分。应聘人员应通过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考试报名”栏目的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除具备《来宾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2018年8月13日前完成。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公布时间:2018年8月16日前。
(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报名登记表》、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寄送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照顾加分
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原报考岗位不属来宾市中小学教师的岗位,照顾加分统一按来宾市加分标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实行。
(四)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时间:2018年8月21日前。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按《来宾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来宾市教育局:0772-4228526
金秀县教育局:0772-6213392
忻城县教育局:0772-5515033
象州县教育局:0772-4305922
武宣县教育局:0772-5214436
来宾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