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一)考核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以上规定,现确定陆奎金等88名考生为进入考核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实施。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考核的考生,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二、体检
(一)体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体检,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的体检工作。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四)体检须知。
1.考生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2日内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声明。否则,作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携带一张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同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穿着尽量方便、简单。
4.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做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前一晚不吃宵夜,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当日体检验证时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经检查确诊怀孕的,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和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6.考生填写体检表时,按要求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栏。如故意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7.考生进行体检时,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体检项目就擅自离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其他事项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要在2018年8月12日前完成。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