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免笔试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黄瑞妹等76人为2018年崇左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要求 2018年7月27日上午7:20前到达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地点:到相应的招聘单位集中(崇左市机关第二保育院考生到广西民族师范附属幼儿园集中)。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持报名登记表)、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规定材料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的体检标准及参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统一使用市人社局印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二)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因不能携带手机,请考生自备现金(费用约320元)。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崇左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