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桂区委、区政府关于2018年引进人才的相关精神,为做好临桂中学2018年面向桂林市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举止文明,语音清晰,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要二级甲等以上)。
3.第一学历为重点师范类(一本)以上(广西可放宽至广西师范学院),且目前在桂林市(含县区)示范性高中任教,具有事业编制并担任重点班的科任教师(担任班主任的优先,班主任工作要有相关证明,或有相关佐证材料),成绩优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年龄要求35岁(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责任心强,表达、沟通、交流、协作能力强。临桂区教师符合相关条件者,年龄适当放宽至45岁(1973年7月31日前出生)。
5.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选调职数
本次面向桂林市(含县区)选调骨干教师共5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1名,化学1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8: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临桂区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及个人简历(担任班主任的优先,班主任工作要有相关证明,或有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审核原件,并收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须按选调职位所需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安排试教。
报名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名,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试教
由于选调者均为骨干教师,所以不再进行文化考试。满足条件者直接安排试教,优胜者录用;不符合者,虚位以待,宁缺毋滥。
1.试教时间:2018年8月13日
2.试教地点:临桂中学
3.评委由区教育局选聘。
4.试教结束后,评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试教者的学科核心素养、教态教法、发展潜力等各方面进行打分评议,对试教成绩优胜者予以选调。
五.公示
经试教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临桂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拟选调教师,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我区内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违者要承担违约责任。
七.待遇
一经选调,办理调动手续,享受正式事业编教师待遇。
八.咨询电话:
临桂区教育局人事股:0773-5580901
九.监督电话:
临桂区教育局党委办:0773-5597276
本公告解释权归桂林市临桂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桂林市临桂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