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年龄22~30周岁;
5.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件相片以及填写《防城港市林业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市林业局:fcgslyj@163.com,联系人:李凯强,联系电话:0770-2803389 18877016256。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以便面试时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万山路500号,防城港市林业局15楼会议室
市林业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按照《县区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标准》内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合同期为1~2年,试用期1~2个月,由市林业局与聘用人员具体商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续签。
四、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22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本科学历25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2800元,正式聘用后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防城港市林业局招聘人员计划表
防城港市林业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