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编外禁毒专职人员5名,用于配备镇禁毒办工作人员。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优先),专业不限;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4.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拉堡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工作站。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正本及二者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好《2018年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禁毒专职人员报名表》1份前往报名。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拉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
(四)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拉堡镇人民政府组织考生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支付。
(六)人员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工作岗位。聘用后人员入职后由拉堡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在镇禁毒办工作。
3.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7〕40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柳西路72号)
办公电话:0772-7219943
柳江区拉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