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为43人(详见附件1)。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考核组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核工作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时要对考核人选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取消岗位
依据《公告》规定,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面试中,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技岗位三因面试当天该岗位考生缺考而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技岗位五、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技岗位六这两个岗位经核准开考,但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而取消这两个岗位的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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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