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编外聘用制书记员计划招聘8名。主要职责:在检察官带领、指导下开展案件记录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过硬,工作态度端正,品行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工作纪律,身体健康,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4.身体健康。
5.具有百色户籍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日-8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应聘人员本人到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612办公室现场报名。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西路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www.baise.jcy.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二份。同时,报名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四、面试
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面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为2018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和政审
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综治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5天公示。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从市财政经费中开支,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含个人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绩效工资视年度考评情况而定。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76-2832378。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日